365beat中文版_365防伪码查询系统_365bet最稳定网址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365beat中文版_365防伪码查询系统_365bet最稳定网址傣族彝族自治县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365beat中文版_365防伪码查询系统_365bet最稳定网址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365beat中文版_365防伪码查询系统_365bet最稳定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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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5beat中文版_365防伪码查询系统_365bet最稳定网址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365beat中文版_365防伪码查询系统_365bet最稳定网址傣族彝族自治县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523728-/2022-0314001 公开目录: 景政办发 发布日期: 2022-03-14 09:36:54
        主题词: 发布机构: 365beat中文版_365防伪码查询系统_365bet最稳定网址县人民政府 文    号: 景政办发〔2022〕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365beat中文版_365防伪码查询系统_365bet最稳定网址傣族彝族自治县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365beat中文版_365防伪码查询系统_365bet最稳定网址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33

        (此件公开发布)

        365beat中文版_365防伪码查询系统_365bet最稳定网址傣族彝族自治县加强母婴安全

        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20212025年)

        母婴安全是妇女儿童健康的前提和基础。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是国际上公认的基础健康指标,也是衡量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类发展的重要综合性指标。《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健康云南行动(20202030年)》将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作为主要健康指标,提出了明确任务目标。根据《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普政办发〔2021128)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妇幼卫生体系建设,提高妇幼健康服务能力,预防并减少孕产妇和婴儿死亡,切实保障母婴安全,推进健康365beat中文版_365防伪码查询系统_365bet最稳定网址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以预防减少孕产妇和婴儿死亡为核心,以落实母婴安全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提升医疗保健机构服务能力为抓手,以强化质量安全管理为保障,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网络健全、服务保障的工作机制,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便捷、温馨的生育全程服务,全力维护妇女儿童健康。

        二、工作目标

        2021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7/10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5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8以下,早孕检查率达90%,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率达90%HIV阳性孕产妇规范治疗率达90%婚检率达85%,产前筛查率达65%

        2025,全县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16/10以下,婴儿死亡率下降到5‰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下降到7‰以下,早孕检查率达95%以上,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率达90%以上,HIV阳性孕产妇规范治疗率达98%以上,婚检率达85%以上,产前筛查率达75%以上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母婴安全管理责任落实

        1.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是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强化妇幼公共卫生管理职能,建立完善县、乡(镇)、村(社区)母婴安全保障联系包保工作制度将母婴安全保障工作列入政府重点民生工程,纳入综合目标管理考核的主要内容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2.抓实母婴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妇幼专管人员、妇联人员、计生专干、驻村工作人员、计生宣传员共同参与管理孕产妇孕情联动报告机制。县乡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妇幼保健机构和助产机构要全面落实云南省孕产妇首诊负责制等12项核心制度,建立一年2次辖区内孕产妇拉网式筛查机制,实施孕产妇妊娠管理绿色、黄色、橙色、红色、紫色五色分级标识管理妊娠分级为红色橙色紫色的孕产妇全部纳入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建立高危孕妇提前待产机制,实施红色橙色、边远山区、贫困、危重孕妇提前到医院或医院周边待产措施。建立孕产妇用血保障机制和区域间急救用血调配机制,增加县储血点的血液储存量,完善血液储存报损费用补助机制。县级民政部门牵头加强婚姻管理,治理早婚早育,引领婚育新风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卫健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妇幼服务监管。各乡)、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监管,严格执行服务机构、人员和项目准入制度;规范执业行为实行医师准入制度;加强日常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完善服务质量标准和服务流程,建立产科质量定期评审制度,全面加强妇幼卫生服务质量检查和质量控制。乡(镇)人民政府,县卫健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医保局配合

        (二)提高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建设

        1.强化救治中心能力提升各乡)、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在学科、人才、设施设备建设等投入,建立完善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分片包干和对口帮扶,形成覆盖全、上下协力、有效救治的区域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网络。(镇)人民政府,卫健牵头;委编办、发改财政局、县人社局、医保局配合

        2.强化妇幼保健机构建等级达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以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和能力达标为契机,加大对妇幼保健机构场所、人员及设施设备建设等投入,加强妇幼保健机构的内涵建设2025年,妇幼保健院达到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标准要求。县级财政对通过省级评估验收达到标准的妇幼保健院给予适当补助。(县卫健局牵头;县委编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配合)

        3.开展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服务。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发挥中医药在妇科、儿科的独特优势,在妇幼保健机构积极开展中医药服务,推广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和方法,开展中成药合理使用和培训,加强妇女儿童疾病诊疗中西医临床协作,提高疑难病、急危重症诊疗水平。(卫健牵头;发改财政局、医保局配合)

        4.加快妇幼信息建设。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支持妇幼保健机构基本诊疗、妇幼健康信息系统建设,推进电子病历、预约诊疗、远程医疗及费用及时结算,实现县、乡(镇)、村医疗保健机构网络直报和信息共享。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工作,做好信息数据的分析和利用。推进互联网+妇幼健康服务,到2025年,争取全县各医疗保健机构实现妇幼卫生健康信息互联互通。乡(镇)人民政府,卫健牵头;发改财政局、医保局配合

        (三)提升妇女儿童疾病防治水平

        1.加强妇女疾病防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要求开展妇女常见病、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工作,到2025,实现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达到全覆盖对贫困、重症患者按规定予以相应治疗补助。整合婚前医学检查、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地中海贫血防控工作,规范开展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工作,扩大产前筛查覆盖面,到2025年,实现助产机构全面开展产前筛查工作。推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消除认证工作,落实预防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对结婚登记人群严格实行逢婚必检、对孕产妇及其配偶同步实行逢孕必检乡(镇)人民政府,卫健牵头;民政局、财政局、妇联、残联、红十字会配合

        2.加强儿童疾病防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规范儿童预防接种、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康复治疗服务。推进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治疗以及儿童营养改善项目,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要制定06岁儿童筛查工作规范,实施先天性结构畸形和遗传代谢病救助项目,建立新生儿及儿童致残性疾病和出生缺陷筛查、诊断、干预一体化工作机制。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加强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康复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康复设施、人才队伍建设,健全衔接协作机制,建立信息共享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康复保障水平。乡(镇)人民政府,卫健牵头;发改教体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医保局、妇联、残联、红十字会配合

        3.完善生育医疗保障制度。各乡(镇)、县级医疗保障部门要严格按照《云南省医疗保障局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完善城乡居民住院分娩医疗保障待遇的通知》(云医保〔2020132 号)文件要求执行生育医疗保障待遇,完善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乡(镇)人民政府,医保局牵头;财政局、卫健配合

        (四)夯实妇幼卫生人才队伍

        1.加强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建设。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妇幼保健机构为核心,县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疗机构为技术支持的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各医疗助产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妇幼保健专管人员。乡(镇)人民政府,卫健牵头;发改财政局、人社局配合

        2.加强妇幼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妇幼保健机构功能定位和实际需求,合理确定妇幼保健机构人员总数。按照《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贯彻落实云南省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施的方案的通知》(普办通〔202065号)文件要求落实编外人员财政补助政策。对妇幼保健、产科、儿科医护人员岗位聘用按照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业绩和现实表现突出、服务基层一线的医护人员在高级岗位聘用方面给予适当倾斜。县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妇幼卫生人才培养和培训规划,培养妇幼保健、妇产科、儿科医师、助产士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加强对口帮扶工作,提高基层妇幼卫生队伍素质;加强妇女保健、儿童保健重点专科建设,培养和引进重点学科带头人;开展乡村医生提质提能培训。乡(镇)人民政府、卫健局牵头;县财政局、县人社局配合

        (五)加大母婴安全宣传力度

        1.加强妇幼健康知识宣传。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开展孕育知识、儿童保健、妇女保健、节育避孕等知识宣传,普及妇幼健康知识,培养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推广婚姻登记、婚前医学检查和生育指导一站式服务。加强全各助产机构孕妇学校建设,提高授课质量。乡(镇)人民政府,卫健牵头;委宣传部、民政局、妇联配合

        2.做好优生优育咨询指导。各助产机构要设立优生优育服务咨询室,汇集妇科、产科、生殖、遗传、心理、中医等多学科力量规范提供优生优育评估、备孕指导和妊娠风险提示等服务,引导群众正确认识高龄高危妊娠风险。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避免准备怀孕和孕期、哺乳期妇女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和放射线。乡(镇)人民政府,卫健牵头;人社局、妇联配合

        (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各乡(镇)、县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母婴保障工作要求,统筹安排资金,落实各级财政投入责任,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持续加大对危重孕产妇及危重儿童救助的资金投入力度,按人均不低于1元安排专项救治经费,用于支持危重救治、高危筛查、专家出诊、培训演练、血液储存报损和高危孕妇提前待产服务经费支出。要加强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乡(镇)人民政府,财政局牵头;卫健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母婴安全保障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级要及时成立母婴安全保障工作专班,建立母婴安全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联席会议不少于2次,专题研究并解决母婴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乡(镇)也要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成立母婴安全保障工作专班和建立母婴安全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联系包保工作制度,做好母婴安全保障工作。

        (二)强化职责分工,明确工作职责

        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合作的联动机制,每年由卫健牵头,委编办、发改财政局、人社局、医保局、妇联、残联配合制定妇幼健康促进行动计划,各部门单位要按职能职责抓好工作落实。具体工作职责如下:各乡(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母婴安全保障工作,将母婴安全工作纳入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统一规划和党政民生工程目标管理考核,建立母婴安全乡、村、二级包保责任制。负责辖区内妇幼保健工作宣传动员和育龄妇女孕情的登记、统计、管理和追踪等工作。整合资源,组建由村组干部、妇联人员、驻村工作队人员、村医、计生宣传员等开展辖区孕情排查、孕妇拉网式筛查,确保第一时间发现辖区育龄妇女孕情并及时向县、乡(镇)医疗保健机构提供辖区内孕产妇(包括流动人口)信息,及时做好孕产妇追踪随访管理。县卫健局:根据中央、省、市、县的相关规定,加大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经费投入,落实妇幼保健机构人员编制,加快两个救治中心及妇幼保健院等级创建和能力达标建设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母婴安全保障工作,制定全年度妇幼健康促进行动计划,妇幼人才队伍建设和培养,稳定人员队伍。督促和指导各医疗保健机构认真落实母婴安全保障工作措施,完善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急救网络建设,加强医疗助产机构产、儿科建设和质量监管。组织开展全危重孕产妇、孕产妇死亡、新生儿死亡评审分析,制定干预措施,强化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建立质量控制、考核和评估、约谈通报、奖惩、危重救治协调及专家会商等机制,确保完成工作目标。县委宣传部:负责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母婴安全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县委编办:负责落实《云南省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施》、《普洱市贯彻落实云南省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施的方案》的有关要求。县发改局:负责医疗保健机构基础建设支持和指县教体局:负责做好入园后儿童安全教育和青春期健康教育,配合做好入园儿童健康管理、托幼机构指导等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做好婚姻管理,治理早婚早育,引领婚育新风工作。对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重病患者依规纳入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县财政局:负责做好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资金支持,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县人社局:负责指导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做好妇幼事业单位的人才招引、岗位聘用、培训、奖惩等人事管理工作。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医疗保健机构药品、设施设备、准入等监管,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县医保局:负责落实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和相关救助县妇联:负责配合做好妇女常见病和两癌筛查的宣传发动工作,为两癌患者提供救助,开展女性健康知识宣传教育,依法维护妇女健康权益。县残联:负责对残疾儿童进行康复救助,保障残疾儿童合法权益。县红十字会:负责实施符合救助范围的贫困、重症患者的救助。

        (三)加大检查力度,强化考核问效

        各部门单位和医疗保健机构要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建立健全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督导、约谈、问责和奖惩机制。)发生孕产妇死亡1例的,由政府分管副长约谈乡(镇)人民政府分管副乡(镇)长;发生孕产妇死亡2例及以上的,由母婴安全保障工作专班领办约谈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视情节由纪检监察部门介入提醒谈话,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单月乡(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超标的,首次被通报的由卫健主要负责人约谈乡(镇)卫生院主要负责人;第二次被通报的由政府分管副长约谈乡(镇)人民政府分管副乡(镇)长;连续三次被通报的由母婴安全保障工作专班领办约谈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视情节由纪检监察部门介入提醒谈话,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对于村民小组发现孕情不及时,村(居)民小组、村(社区)履职缺失的,由乡(镇)人民政府领导约谈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根据相关规定,予以问责。医疗保健机构发生可避免孕产妇死亡情况与单位绩效工资挂钩,发生可避免孕产妇死亡的医疗保健机构扣减下年度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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