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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5beat中文版_365防伪码查询系统_365bet最稳定网址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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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5beat中文版_365防伪码查询系统_365bet最稳定网址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完善和理顺国有林地内人工造林林木权属确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景政发〔2021〕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各有关单位:

        现将《365beat中文版_365防伪码查询系统_365bet最稳定网址傣族彝族自治县完善和理顺国有林地内人工造林林木权属确认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365beat中文版_365防伪码查询系统_365bet最稳定网址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8日

        365beat中文版_365防伪码查询系统_365bet最稳定网址傣族彝族自治县完善和理顺国有

        林地内人工造林林木权属确认工作实施方案

        为理顺和解决国有林中林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重复发证,承包证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部分经营者以承包耕地名义扩大种植范围或采伐国有林后人工更新造林后,人工林权属不清,林木采伐无法落实等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不动产登记条例》《云南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云南省国有林场管理办法》《云南省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本着尊重历史、照顾现实,有利于稳定、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有利于现代林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原土地权属不变、承包地块不变的原则,通过开展明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范围、明确人工种植林木所有权工作,解决造林业主(个人、公司)在国有林中持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以承包耕地名义种植人工林,但经营权证面积小,实际种植面积不符、四至界限不清、空间位置不明,人工造林无权证等问题,明晰地类和林木权属,激活林业机制、盘活人工林资源、搞活现代林产业,促进林区社会和谐发展。

        二、工作原则

        坚持“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坚持政府主导、相关部门组织和主动服务相结合,林木权所有者“自愿自主参与”等原则。

        (一)坚持尊重民意,依法确权原则。在尊重造林者意愿的前提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程序,依法依规开展明晰地类和林木权属调查工作。确权工作坚决不得出现以权谋私、营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出现,将严格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机关处理。

        (二)坚持尊重事实,真实准确原则。严格按照本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的程序步骤和技术标准,尊重既成事实,妥善调处矛盾纠纷,做到合法、准确、真实、可靠。广泛接受监督,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保值增值,造林者利益不受损害。

        (三)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参与原则。自治县人民政府、各乡(镇)乡人民政府是解决国有林地内人工造林采伐等历史遗留问题的主体,自治县农科局、自治县林草局、自治县国有林场是解决国有林地内人工造林采伐等历史遗留问题的责任部门。

        (四)坚持行政管理,社会服务原则。按照林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明晰地类和林木权属的监督、审核、管理工作,由申请人自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林业调查中介机构完成地类和林木权属调查,向自治县国有林场提交林木权属确认所需的审核材料。

        三、对象范围和措施

        (一)对象范围

        在国有林地内以承包耕地名义种植、权证面积与实际种植面积不符、四至界线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的人工林;在国有林地内以采伐更新造林名义种植,并签定《林地合作经营合同》的人工林。

        (二)具体措施

        1.在国有林地内种植的人工造林地,明晰林木权属,在合作期限内所种植林木归投资种植者经营管理使用。

        2.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中已明确为耕地承包到户的,地类明确为耕地,不再作为林地进行管理,纳入非林地管理,所种植的人工林为耕地承包者或承包耕地种植者所有,可凭承包经营权证上明确的面积申请采伐。

        3.农村集体耕地顺延承包合同书记载的四至界线及面积与实际耕种四至界线及面积不符的,以农村集体耕地顺延承包合同书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记载的面积为准,合同书或经营权证记载的面积范围上种植的林木按非林地政策处理。合同书或经营权证记载的面积以外所种植的,明确为国有林地,以合作经营的方式经营管理该林地,从开始投资造林时间起计算,以每亩每年20元的标准收取国有林地合作经营收益,合作经营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止。合作期满后,双方根据期满时的政策规定,另行研究决定合作方式。合作期满后如原种植者不愿意继续合作,或双方无法达成合作协议的,由国有林场收回林地使用权。

        4.通过划拨、协议转让、作价入股等方式依法取得国有林地经营权的,按原签订的相关协议、管理办法行使经营权和管理权。

        5.未经批准,擅自在国有林范围内种植的林木未纳入农村集体耕地顺延承包范围内的,明确为国有林地,暂不纳入本实施方案处理范围。

        6.以上第一、二、三、四种类型的人工林,造林业主与国有林场签订《林地合作经营合同》,明确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由国有林场出具《林木权属证明》,以《林木权属证明》依法申请办理林木采伐手续。

        7.自治县国有林场按签订的《林地合作经营合同》收取合作经营费用并上缴县财政。

        四、工作方法及步骤

        (一)权属调查

        1.现场调查勘测定界。由造林业主自行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林业调查机构开展地类和林木权属调查工作,收集相关材料(农户身份信息、农户农村集体耕地顺延承包合同书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信息、农户确认耕地资料等基础信息)进行内业处理,编制提交《林木权属调查报告》,并进行公示。具体调查技术要求由自治县国有林场另行制定。

        2.现场核查与确认。自治县国有林场和各乡(镇)林业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村民委员会、造林业主及第三方调查人员共同组成核查工作小组,现场签字确认耕地面积和林地面积。

        3.现场调查接界人签字。根据现场调查情况,调查地块相邻宗地权利人进行接界确认签字。

        (二)审核公示

        1.由第三方调查成果制作完成《国有林内人工种植林木公示表》后,在涉及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并需保留相关影像资料。对公示有异议需要重新调查核实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确定后重新进行指界和签字确认,并对修正结果再次按程序进行公示。

        2.经公示7天期满无异议的,进入逐级确认审核程序,对存在土地纠纷的,在纠纷解决前一律不予确认。

        (三)林木权属确认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第三方调查机构将所需资料逐级报送审核确认。

        (四)完善合同

        根据林木权属调查确认成果,签订《林地合作经营合同》。

        (五)林木权属证明申请

        通过逐级审核后,符合出具林木权属证明的,由自治县国有林场出具《林木权属证明》,为林木采伐申请提供依据。

        (六)完善档案管理

        建立纸质和电子档案,纸质档案材料一式三份,县、乡(镇)、村各存一份。为避免重复调查,增加费用,国有林场与第三方共同协作,按照经营采伐一片完善不动产办理资料一片的原则,积极与不动产登记机构沟通联系,依法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如有与国家、省、市国有林地资源管理政策出台相冲突的,以国家、省、市国有林地资源管理政策为准。原2018年3月19日印发的《365beat中文版_365防伪码查询系统_365bet最稳定网址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完善和理顺国有林地内有关耕地及人工造林等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建议的通知》(景政发〔2018〕19号)同时废止。

        附件:1.国有林地内人工种植林木调查申请表

                     2.国有林地内人工种植林木公示表

                     3.国有林地内人工种植林木权属确认审核表

                     4.林木权属证明

                     5.申请林木权属确认审核承诺书

         

        解读链接:http://bjdbyx.com/info/egovinfo/1001/zwgk_content/523728-/2021-031900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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